最近這段時間,全國多地遭遇暴雨,如果職場人上下班途中被洪水衝走並傷亡,算工傷嗎?一職工就不幸遇上此事,家屬認為其是工作途中受到傷害,應認定為工傷,人社局不予認定,雙方為此對簿公堂,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法院最終會怎麼判? 員工:上班途中被洪水衝走死亡 紀某為河南某市某工廠員工。 2021年7月21日19時30分左右,天降暴雨。 21時左右,某鎮某村防汛工作人員在某路與某路交叉口往南過橋後200米處拉出警戒線,並設卡勸返行人和車輛。 22時左右,現場人員發現紀某從南向北駕駛電動自行車至某路口,防汛工作人員喊叫阻止其通過,並派鏟車上前救援,但水流太猛,救援未果,現場人員看到紀某被水衝走。水位下降後,紀某的遺體被發現。 不幸發生後,工廠為紀某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人社局:不能算工傷 人社局認為—— ■該路段已由專人阻止,不得通行,紀某作為成年人,應當認識到自己將要通行的路段已無法通行,其本人對自身受到的事故傷害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其次,即使認為紀某是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其在該次交通事故中也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紀某應當意識到進入洪水有巨大的危險,其在防汛工作人員喊叫阻止其通過的情形下仍繼續前進,其本人應當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紀某受到的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家屬:提起訴訟 紀某家屬不服,認為紀某因工作途中受到的傷害應認定為工傷,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證明是交通意外事故。紀某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其無違法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無過錯,本人無責任或次要責任,不具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由於暴雨造成路面大面積積水,有關責任方沒有設置危險標誌也未派人看守,天還一片漆黑,紀某為廠裡的利益冒著生命危險去上班不幸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隨後,紀某家屬提起訴訟,要求認定為工傷。 法院:應認定為工傷 一審、二審:均認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主要依據不足,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並責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人社局不服,向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再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中,各方當事人對紀某系在上班途中因遭遇洪水意外死亡的事實均無異議。 ■關於紀某的死亡是否系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問題。 公安局某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載明,紀某系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行至某市某路與某街路口時,因天降暴雨路面過水較深,發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因天降大雨導致路面過水較深致被洪水衝走亦是一種意外,故紀某在上班途中駕駛電動車被洪水衝走意外死亡,符合交通事故構成要件,人社局辯稱本案事故發生時紀某面對的是洪水而非道路,其進入洪水中受到傷害不屬於交通事故的主張不能成立。 ■關於紀某對該次交通事故是否負主要責任的問題。 人社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該事故的發生系由於紀某本人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造成,亦不能證明紀某具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況且在當時夜間天降暴雨的情況下,紀某對前方路況難以作出準確判斷,在此情況下無法苛責當事人準確快速作出反應,人社局認為紀某應當對危險有充分認識、受到傷害有其自身主動性,故其本人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的主張不能成立。 因此,人社局作出的被訴《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主要依據不足,原審法院判決撤銷本案被訴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並責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 綜上,裁定如下:駁回人社局的再審申請。 相關法律 工傷認定有哪些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就是說,在上下班路上受傷要被認定為工傷,需滿足3個條件:①在上下班途中;②受傷原因為交通事故;③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本人承擔非主要責任。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據央視網
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範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工作,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辦法》規定了自然災害調查評估實施主體,以及提級調查、掛牌督辦、整改評估等方面工作機制。原則上,特別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由國務院派出調查評估組,或者按照有關規定授權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牽頭組織實施;重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較大、一般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由相關地方人民政府視情組織實施。 《辦法》明確,對性質嚴重、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公眾質疑災害原因或者傷亡人數、相關工程或者基礎設施可能存在重大質量問題、相關人員在災害防治和應急處置等工作中涉嫌失職瀆職等的重大自然災害,經國務院批准後,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牽頭提級調查評估。 《辦法》要求,對省級人民政府組織開展的有關典型自然災害調查評估,由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掛牌督辦,並視情派出工作組督促指導。國家防災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承擔掛牌督辦的具體工作。 《辦法》強調,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針對調查評估中查明的問題短板,積極落實整改,及時評估整改情況,確保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地見效,促進災害防範應對責任真正落實。(完)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94567
73
2025-11-09 18:44
72413
49
2025-11-09 18:44
85643
82
2025-11-09 18:44
98524
74
2025-11-09 18:44
75483
97
2025-11-09 18:44
78534
82
2025-11-09 18:44
65728
26
2025-11-09 18:44
13798
26
2025-11-09 18:44
18739
76
2025-11-09 18:44
64521
52
2025-11-09 18:44
39172
76
2025-11-09 18:44
89146
53
2025-11-09 18:44
58623
63
2025-11-09 18:44
37156
62
2025-11-09 18:44
57421
65
2025-11-09 18:44
48632
47
2025-11-09 18:44
47682
12
2025-11-09 18:44
96712
83
2025-11-09 18:44
68935
92
2025-11-09 18:44
27869
67
2025-11-09 18:44
41859
53
2025-11-09 18:44
38429
42
2025-11-09 18:44
28741
61
2025-11-09 18:44
32571
59
2025-11-09 18:44
47593
16
2025-11-09 18:44
73815
95
2025-11-09 18:44
21598
71
2025-11-09 18:44
69438
49
2025-11-09 18:44
19265
47
2025-11-09 18:44
61548
58
2025-11-09 18:44
39742
74
2025-11-09 18:44
64579
81
2025-11-09 18:44
95743
24
2025-11-09 18:44
24839
96
2025-11-09 18:44
48751
74
2025-11-09 18:44
21495
81
2025-11-09 18:44
34195
47
2025-11-09 18:44
74516
12
2025-11-09 18:44
64379
54
2025-11-09 18:44
82643
59
2025-11-09 18:44
85762
94
2025-11-09 18:44
12579
23
2025-11-09 18:44
26591
57
2025-11-09 18:44
12439
65
2025-11-09 18:44
13926
74
2025-11-09 18:44
54387
93
2025-11-09 18:44
72458
72
2025-11-09 18:44
98243
78
2025-11-09 18:44
48739
63
2025-11-09 18:44
67582
84
2025-11-09 18:44
17834
42
2025-11-09 18:44
83456
12
2025-11-09 18:44
| 富贵直播 | 9.1樱花ppt网站大片 |
| 莲花直播 | |
| 魅影直播视频 | 桔子直播 |
| 秀色直播app下载 | |
| 黑白直播 | 小妲己直播 |
| 红杏直播 | |
| 曼城直播 | 小k直播姬 |
| 凤蝶直播 | |
| 伊人下载 | 雪梨直播 |
| 尖叫之夜免费直播 | |
| 樱花直播nba | 百丽直播 |
| 桔子直播 | |
| 迷笛直播 | 抖音成人版 |
| 青柠直播 | |
| 97播播 | 苹果直播 |
| 婬色直播 | |
| 夜月视频直播 | 小妲己直播 |
| 魅影视频 | |
| 香蕉直播 | 国外b站刺激战场直播app |
| 糖果直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