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8月12日消息(總臺中國之聲記者韓雪瑩 錢成)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中國之聲報導,「一件代發」作為中間商賺差價的商業模式,常見於無貨電商商家。然而,該商業模式在運行過程中,極易在消費者信息保護、產品售後、服務保障等環節出現法律糾紛。 近日,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電商平臺對入駐商家開具違約單引發的糾紛案,判決最終支持電商平臺對該商家作出的「惡意倒賣」的定性,認定了商家的違約行為。商家如何步步違約,構成了「惡意倒賣」?電商「惡意倒賣」有哪些危害? 2023年7月,廖某作為商家和甲公司籤訂服務協議,併入駐該公司旗下網購平臺經營網店,繳納保證金3000元。廖某和甲公司籤訂的服務協議由正文、公示於網購平臺的各項規則等共同組成。 案件承辦人、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葛法官介紹:「雙方當時的服務協議約定,在事前未取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通過購買平臺以外店鋪商品完成自己店鋪內訂單交易的行為,明確為惡意倒賣行為,並約定了相應的違約後果。」 根據協議,惡意倒賣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運單信息顯示來源於其他平臺渠道、客戶收到來自第三方平臺或渠道的物流簡訊或售後電話等;店鋪多次發生「一般」程度違規視為違規程度「嚴重」,對於「嚴重」違規程度的店鋪,平臺可扣除違約金1萬元。儘管協議中有明確的約定,但廖某為了降低運營風險,仍然在此網購平臺上做起了「一件代發」的無貨買賣。 葛法官表示:「在實際銷售中,廖某在接到訂單之後,直接將客戶的訂貨信息等披露給了乙平臺公司旗下的一個入駐商家並且支付貨款,由該商家發貨給客戶,而物流簡訊顯示貨物是來自於乙公司旗下平臺。2024年3月至5月,甲公司發現了廖某這一行為,於是以惡意倒賣為由給予廖某兩次違規處理,但廖某仍沒有改正。甲公司在進行第三次違規處理時,向廖某開具了1萬元的違約單,後續扣除了廖某的3000元保證金用於抵扣違約金。廖某向平臺申訴,平臺審核後給出的結論是『商家違規情況屬實』。」 廖某不接受處理結果,遂訴至法院,要求撤銷甲公司單方面對其收取1萬元違約金的處理決定,並主張甲公司應配合其完成退店程序以及應退還店鋪保證金3000元。廖某稱其店鋪是從工廠直接發貨,不存在惡意倒賣的情況,其未違反平臺規定。 甲公司則辯稱,廖某在甲公司平臺經營,應當遵守平臺規則。2024年3月以來,平臺獲取到廖某的店鋪向消費者發送的帶有乙公司平臺字樣的物流簡訊,能證明廖某的行為已違反甲公司平臺關於惡意倒賣的規則。且甲公司多次向廖某開具違約單後,廖某仍繼續違規,其按照約定作出處理,合理、合法。 葛法官進一步解釋:「法院經過審理之後認為,雙方籤訂的服務協議內容是不違反法律規定的,也就是說雙方協議約定有效。其實平臺對於惡意倒賣行為在協議中的約定,主要是從兩個方面考慮,一方面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另外一方面是基於網購平臺自身商譽的建設。而廖某在經營過程中的行為明確符合雙方關於惡意倒賣行為的約定,基於此,平臺給予廖某相應的違約處罰,本質上是一種違約責任。」 法院認為,甲公司作出的處罰力度與廖某違約行為程度相當,符合比例性原則;同時,甲公司在作出案涉處理時遵守相關程序,給予了廖某申訴機會。因此,甲公司扣除廖某保證金3000元作為違約金的行為屬於其依照協議約定履行其平臺監管職責之舉,不應返還。因廖某尚未按照商家主動退店流程向甲公司平臺提出退店申請,故對其要求甲公司配合其關店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法院最終判決駁回廖某的訴訟請求,該判決現已生效。 針對本案,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二庭朱庭長表示,隨著數字經濟不斷發展,各電商平臺在經營模式、產品特色、物流服務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獨有特點,電商平臺以自身商譽作為商品信譽的依託,對潛在消費者形成了不同的吸引力。在司法實踐中,惡意倒賣的危害關鍵在於經營行為的欺騙性,以及對商業秩序的擾亂。 朱庭長說:「惡意倒賣損害了消費者在商品價格、商品質量、服務質量以及物流履約等方面的知情權和期待權,影響了消費者購物體驗。為了確保終端的消費者收到商品時對於貨物品質和來源不至於產生認知混淆,惡意倒賣行為被有關平臺所禁止,這既是平臺自身品牌建設的需要,也是保護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的需要。」 對此,法院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商品應在正規電商平臺購買,避免通過不明來源的第三方賣家下單。 朱庭長表示:「購物下單前注意查看商家聲譽、評價記錄等,收到貨後要核實物流信息與訂單信息是否一致,如果遇到惡意倒賣情形的,應當立即保留證據,聯繫平臺客服進行投訴,必要時向監管部門舉報,或者通過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防止因倒賣發生的商品質量瑕疵和因發貨地址不一致導致的維權難。」
新增不得利用投訴舉報牟取不正當利益等規定,新增投訴的回訪問效要求和市場監管部門的告知方式,刪除電子商務等具體的舉報管轄規定……8月6日,市場監管總局組織修訂的《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發廣泛關注。 新規若施行,消費者投訴維權將迎來哪些變化?又有哪些注意事項?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教授張嚴方指出,《辦法》緊扣「誰可以投訴、投訴什麼、如何投訴」等核心問題,系統構建起一套以權利要件為基礎、以程序規範為支撐的受理機制,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制度鏈條。 隨著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和消費形態的深刻變化,我國消費維權活動呈現出複雜化、多元化趨勢。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995971件,同比增長27.23%,接待消費者來訪和諮詢33萬人次。面對如此龐大的投訴量,傳統的投訴舉報制度逐漸顯現出適應性不足問題。 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總局規章《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施行5年以來,實踐中逐漸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電子商務領域投訴總量大、增速快,管轄權爭議較多;12345、信訪等渠道導入的消費糾紛持續增長,適用程序不一;各地處理投訴舉報的數位化改革和多元化解提速,有必要完善配套制度支撐,進一步提升投訴舉報處理質效。 作為回應新時代消費者維權實踐需求的重要規章,《辦法》整體制度設計體現了程序治理導向下的法治化、規範化轉型路徑。記者發現,《辦法》共43條,此次修訂新增了8個條款,刪除了4個條款,並對13個條款進行了修改,旨在適應市場監管新形勢新要求、提升投訴舉報處理質效、助力優化消費環境和營商環境。 比如,為提高群眾消費維權獲得感和基層處理投訴舉報的可操作性,《辦法》新增回訪問效要求,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提高投訴處理效能,對投訴進行抽樣回訪,對處理情況進行評估;新增告知方式,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據工作實際,自主選擇網際網路、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等途徑進行告知;強化源頭治理,規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公示消費投訴信息及辦理結果。 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對投訴舉報作出了一系列新規定,有些是對《辦法》原有條款的修改完善,有些是填補立法空白。為落實和細化上述條例,《辦法》進行了相應調整,例如在完善投訴處理流程方面,明確市場監管部門對投訴不予受理時,應當告知投訴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決爭議的途徑。 對電子商務領域,《辦法》專門優化了平臺內經營者的投訴管轄權,在保持消費者可以選擇「網店或者平臺」投訴的前提下,新增規定平臺未公示其真實經營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平臺內經營者實際經營地的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將投訴移交平臺經營者住所地的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後者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 張嚴方強調,與投訴制度側重於個人維權不同,舉報側重於維護公共利益,兩者處理要求和程序不同,《辦法》對兩者分開設置。在主體範圍上,舉報不局限於消費者,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提出,舉報內容也不限於與自身權利直接相關事項,而是聚焦於違法線索的發現。 舉報程序還體現出對信息來源多樣性與舉報人權益的重視。《辦法》鼓勵實名舉報,同時兼容匿名舉報,並提出相應的保護與激勵措施,增強舉報人信心,且舉報線索經核查可轉為行政立案,實現從社會發現到執法處置的閉環聯動。在投訴與舉報之間,也預留了程序轉換空間,體現出制度設計的靈活性與公眾參與的包容性。 黨的二十大報告,不僅強調要暢通、也要規範群眾訴求渠道。「《辦法》在投訴處理環節設置了較為系統的程序保障機制,體現了從『被動受理』向『主動治理』的轉變導向。」張嚴方表示,整體機制設計既保障消費者基本權利,也引導其理解程序規則、理性表達維權訴求。 同一投訴人對同一經營者短期內大量投訴,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投訴的問題仍然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僱於他人或者冒用他人名義投訴……近年來,一些人濫用投訴舉報制度滋擾經營主體,損害營商環境和市場秩序,擠佔普通消費者維權渠道。 為此,《辦法》明確,因生活消費需要購買商品服務是受理投訴的前提,新增規定生活消費需要的判斷情形等,以回歸消費者投訴和行政調解制度本源,更好保障消費者維權資源。「其實質並非限制多次投訴、聯名投訴或小額維權,而是強調投訴行為應基於日常生活所需,體現真實、善意的維權動機。」張嚴方說。 比如,對於消費者投訴時應當提供的材料,將投訴人姓名改為真實身份信息,將具體的事實改為具體的事實依據。在規範投訴舉報行為方面,新增總體要求,並新增違法責任,對投訴舉報人騙取經營者的賠償或者對經營者進行敲詐勒索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不過,相關條款不會提高消費者維權門檻,不能簡單理解為「買多了就不能投訴」,也不是一刀切排除特定人群的投訴權利,而是回歸制度本源。非生活消費需要的民商事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訴訟解決。「《辦法》對此細化,不是對維權權利的壓縮,而是對權利邊界的明確與規範。」張嚴方說。 《辦法》的有效實施離不開制度配套、技術平臺與組織協同的整體支撐。比如,推動全國12315平臺功能擴展、數據共享與智能輔助判斷,就是制度數位化治理能力的一個重要突破口。《辦法》也新增規定,明確通過12345熱線、信訪等渠道轉來的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一套流程處理、一個尺度辦理」。 「《辦法》標誌著我國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制度正在邁向體系化、程序化與治理化的新階段。」張嚴方建議,在制度運行中更加注重程序友好性和解釋透明性,可以通過發布典型案例的方式指導基層市場監管部門統一尺度,並通過回訪問效等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 「未來,隨著數位化監管能力提升和消費者權利意識增強,投訴舉報制度將承載更多治理功能與社會期待。」張嚴方認為,唯有在法治框架下不斷增強制度的公開性、回應性與適應性,推動規則、程序與公眾之間的三維契合,才能真正構建起一個既能保護消費者權益又能維護市場秩序的現代化治理體系。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魏婉 來源:中國青年報 2025年08月12日 05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4281
43
2025-11-22 19:52
48957
15
2025-11-22 19:52
47619
84
2025-11-22 19:52
17839
86
2025-11-22 19:52
27853
21
2025-11-22 19:52
26957
16
2025-11-22 19:52
67591
31
2025-11-22 19:52
15862
36
2025-11-22 19:52
59472
92
2025-11-22 19:52
62571
17
2025-11-22 19:52
72193
32
2025-11-22 19:52
21564
83
2025-11-22 19:52
62715
23
2025-11-22 19:52
35216
13
2025-11-22 19:52
81946
36
2025-11-22 19:52
73614
65
2025-11-22 19:52
48316
31
2025-11-22 19:52
63528
57
2025-11-22 19:52
14382
27
2025-11-22 19:52
82567
49
2025-11-22 19:52
32598
56
2025-11-22 19:52
53924
65
2025-11-22 19:52
51892
52
2025-11-22 19:52
94158
16
2025-11-22 19:52
31287
85
2025-11-22 19:52
59174
85
2025-11-22 19:52
13628
38
2025-11-22 19:52
19836
26
2025-11-22 19:52
43167
19
2025-11-22 19:52
36415
42
2025-11-22 19:52
81295
69
2025-11-22 19:52
52698
42
2025-11-22 19:52
25867
46
2025-11-22 19:52
86713
52
2025-11-22 19:52
75321
67
2025-11-22 19:52
95764
94
2025-11-22 19:52
12749
47
2025-11-22 19:52
48619
93
2025-11-22 19:52
43698
12
2025-11-22 19:52
54613
15
2025-11-22 19:52
61784
15
2025-11-22 19:52
71943
23
2025-11-22 19:52
83197
84
2025-11-22 19:52
82451
67
2025-11-22 19:52
27613
87
2025-11-22 19:52
94567
28
2025-11-22 19:52
37649
69
2025-11-22 19:52
48795
81
2025-11-22 19:52
76942
48
2025-11-22 19:52
27893
52
2025-11-22 19:52
56931
94
2025-11-22 19:52
34692
49
2025-11-22 19:52
| 魅影app下载免费版 | 桃花app |
| 桃花直播 | |
| 荔枝网直播 | 美女直播app |
| 绿茶直播 | |
| 香蕉app免费下载 | 杏爱直播 |
| 月夜直播在线观看 | |
| 么么直播 | 柠檬直播 |
| 国外b站刺激战场直播app | |
| 么么直播 | 秀色直播app下载安装app |
| 荔枝网直播 | |
| 密桃直播 | 色花堂直播 |
| 蜜桃app | |
| 色花堂直播 | 97播播 |
| 9.1樱花ppt网站大片 | |
| 小狐狸直播 | 金莲直播 |
| 绿茵直播 | |
| 密桃直播 | 打开b站看直播 |
| 秀色直播app下载 | |
| 成人直播app推荐免费 | 么么直播 |
| 魅影视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