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浦東一名女子駕駛電動自行車的一連串操作,堪稱「危險行為大賞」:違法搭載兩名兒童,車輛違規加裝雨棚,違法駛入高速公路,接連實施闖紅燈、逆行等行為,每一項都踩在安全紅線邊緣,風險值直接拉滿,讓人不由捏一把冷汗!數字警務系統識別到該女子的違法並自動報警後,浦東公安分局交管支隊民警立即後臺開展全過程視頻追蹤,鎖定電動自行車行駛軌跡,即時指令警力上門進行處置。面對民警詢問,該女子以走錯路、看不懂交通標識等各種理由為自己「開脫」。民警結合視頻畫面,嚴肅指出其行為的致命風險:「為圖一時方便,置安全於不顧,是在給家庭埋『雷』,一旦出事,再後悔都沒用!」面對民警的批評教育,該女子最終幡然悔悟:「暑假兩個孩子從外地前來上海團聚,卻因自己的亂騎行差點釀成大禍,現在後怕不已,確實是自己錯了。」最終,民警對該女子騎行電動自行車「搭載2名以上人員」「駛入高速公路」「未佩戴安全頭盔」「不按信號燈表示通行」的4項交通違法行為分別依法予以警告、罰款。浦東交警提示:駕駛電動自行車載人只能搭載一名12歲以下兒童,違法載人讓車身重心失衡,稍有顛簸就可能側翻,若發生碰撞後果更加不堪設想;加裝雨棚會大幅幹擾車輛操控,遇風易失衡,且遮擋視線;駕駛電動車闖紅燈、逆行、進入高速等都是嚴重違法行為,安全隱患巨大。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入庫參考案例《吳某慧、陳某強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為實施誹謗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行為定性。 基本案情 被害人朱某系江蘇省某中學教師,被告人吳某慧系朱某的親屬。吳某慧在與朱某發生矛盾後多次向被告人陳某強提及此事,陳某強提出可以通過獲取朱某個人信息並在網上發負面帖子抹黑朱某。吳某慧遂向陳某強提供了朱某妻子的身份證信息,以便查詢朱某的個人信息。2020年5月,陳某強以人民幣13150元(幣種下同)的價格向被告人陳某購買包含朱某及陳某強前女友楊某等人的住宿記錄、民航、鐵路購票記錄等信息1442條。其中涉及朱某、楊某的住宿記錄、民航、鐵路行程信息299條,其他與朱某、楊某等人具有時空交叉關聯人員一般身份信息1143條。 後被告人陳某強將獲取的信息發給被告人吳某慧,吳某慧從中挑選了部分與朱某同一時間段入住同一酒店的女性人員信息(涉及在該中學就讀、高考在即的一高三女學生等共計20餘人),用於撰寫帖文,後由陳某強修改帖文並支付費用交由專門發負面帖子的鄧某等人(另案處理),將詆毀朱某的不實帖文以多個吸引流量的誇張標題在知名網絡發布。帖子發布後在上述網站迅速擴散,閱讀、轉發及跟帖回復人數總計超過200萬。後教育主管部門至江蘇省某中學調查此事,該中學在校學生也紛紛向老師詢問相關事件,學校專門對帖子涉及的即將參加高考的高三女生等安排了心理輔導,朱某的教學和生活均受到較大的困擾。 其間,同案被告人陳某、湯某良、丁某沙等購買並在微信朋友圈發布買賣個人信息的消息,買賣上述包含被害人朱某、楊某等信息在內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1739條,售價從8870元至19350元不等。 案發後,被害人朱某等人沒有就誹謗罪提起刑事自訴。 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於2021年2月1日作出(2020)蘇0508刑714號刑事判決: 一、被告人吳某慧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二、被告人陳某強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其他被告人判項略) 宣判後,同案被告人丁某沙提出上訴,後申請撤回上訴。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1年5月24日作出(2021)蘇05刑終267號刑事裁定:準許上訴人丁某沙撤回上訴。 裁判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第三款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0號,以下簡稱《解釋》)第五條第一款在列舉「情節嚴重」的具體認定情形外,還在第十項設置「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的兜底項。對此,可以綜合行為人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觀動機、獲取方式、具體用途、造成的危害等情節予以考量。對於所涉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與其他列明的情形相當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 本案中,被告人吳某慧,陳某強非法獲取他人的公民個人信息後,撰寫詆毀他人的內容在網絡上發帖,閱讀、轉發及跟帖回復人數總計超過200萬,給朱某的工作、生活及其所任職學校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吳某慧,陳某強的行為雖不符合《解釋》第五條第一款規定的九類具體入罪標準,但綜合考量二被告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動機、信息類型和數量、造成的危害等情節,可以認定其行為的危害性與《解釋》第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所規定的「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情形具有相當性,綜合考量信息類型和數量、造成的危害等,可以認定為「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故吳某慧,陳某強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裁判要旨 對於通過網絡「開盒」等方式公開曝光他人個人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定罪處罰。 對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7〕10號)第五條第一款第十項規定的「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可以結合行為人非法獲取、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觀動機、獲取方式、具體用途、造成的危害等情節予以考量,綜合判斷其社會危害性。對於所涉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與其他列明的情形相當的,可以認定為「情節嚴重」。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17369
57
2026-02-11 07:07
29465
69
2026-02-11 07:07
61492
81
2026-02-11 07:07
73481
98
2026-02-11 07:07
45738
86
2026-02-11 07:07
35169
71
2026-02-11 07:07
93512
92
2026-02-11 07:07
36871
79
2026-02-11 07:07
16537
25
2026-02-11 07:07
19836
57
2026-02-11 07:07
38654
93
2026-02-11 07:07
74852
19
2026-02-11 07:07
42658
83
2026-02-11 07:07
27941
49
2026-02-11 07:07
13548
75
2026-02-11 07:07
81653
42
2026-02-11 07:07
17926
91
2026-02-11 07:07
75843
73
2026-02-11 07:07
14569
54
2026-02-11 07:07
43829
46
2026-02-11 07:07
59847
97
2026-02-11 07:07
73129
98
2026-02-11 07:07
74598
31
2026-02-11 07:07
49361
79
2026-02-11 07:07
84279
71
2026-02-11 07:07
56497
47
2026-02-11 07:07
93746
19
2026-02-11 07:07
27859
41
2026-02-11 07:07
84693
83
2026-02-11 07:07
83475
91
2026-02-11 07:07
71386
91
2026-02-11 07:07
29783
76
2026-02-11 07:07
41267
67
2026-02-11 07:07
39674
59
2026-02-11 07:07
82914
94
2026-02-11 07:07
69241
79
2026-02-11 07:07
45367
61
2026-02-11 07:07
47592
97
2026-02-11 07:07
21985
84
2026-02-11 07:07
91758
56
2026-02-11 07:07
56987
69
2026-02-11 07:07
93481
92
2026-02-11 07:07
59241
39
2026-02-11 07:07
84796
76
2026-02-11 07:07
73248
82
2026-02-11 07:07
15243
27
2026-02-11 07:07
19853
42
2026-02-11 07:07
59847
63
2026-02-11 07:07
37824
64
2026-02-11 07:07
59162
71
2026-02-11 07:07
82549
47
2026-02-11 07:07
85437
37
2026-02-11 07:07
51876
41
2026-02-11 07:07
| 桃花直播 | 杏仁直播 |
| 深夜大秀直播app | |
| 橘子直播 | 魅影直播 |
| 富贵直播 | |
| 深夜直播 | 蜜桃视频 |
| 少妇免费直播 | |
| 咪咕直播 | 魅影直播 |
| 迷笛直播 | |
| 桃鹿直播 | 伊人下载 |
| 魅影app免费下载安装 | |
| 凤蝶直播 | 名模直播 |
| 迷笛直播 | |
| 少妇免费直播 | 巧克力直播 |
| 莲花直播 | |
| 祼女直播app | 榴莲视频 |
| 夜月视频直播 | |
| 魅影直播 | 曼城直播 |
| 雨燕直播 | |
| 9i安装下载 | 极速直播 |
| 美女直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