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電 國新辦8月5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西藏自治區成立6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嘎瑪澤登介紹,「十四五」以來,西藏持續實施「十大民生工程」,用心用情辦好民生實事,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斷取得新的進展。「十四五」期間,國家和自治區共安排28類社會事業領域的項目,規劃總投資246.5億元,截至目前已經落實投資236.78億元,盡心竭力地辦好了群眾所需所盼的實事好事。 8月5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王君正,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主席嘎瑪澤登介紹西藏自治區成立60周年經濟社會發展成就,並答記者問。 記者 張祥毅 攝 從衛生領域講,全面推進健康西藏建設,醫療衛生機構的總數、床位總數、衛生技術人員總數分別達到了7231個、21488張、50766人,基層的醫療、預防、保健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及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大大提升。就在最近,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西藏醫院開診,西藏向「大病不出藏」的目標又邁進了一大步。 從教育領域講,新建小學29所、初級中學15所、普通高中5所,改擴建6所中職學校,開工建設了日喀則職業技術學院等重大項目,持續提升適應人口變化的教育資源配置,確保孩子們能夠「上好學」。 從文體領域講,文化廣電藝術中心、智慧廣電工程等一大批文化基礎設施和群眾體育基礎設施建成並投運,進一步豐富了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也營造了全民健身的濃厚氛圍。 從社會保障領域來講,建成80家特困人員集中供養中心,集中特困供養人員5825人;建成兒童福利機構11家,集中收養孤兒3236人;參保人員實現全國異地就醫直接結算,2024年脫貧人口人均純收入同比增長12.5%以上。 除了以上民生項目之外,還有高海拔地區集中供暖供氧,高海拔農牧區季節性斷水問題的解決、供電可靠率提升、光纖寬帶和4G網絡全覆蓋等一系列民生實事落地落實,讓西藏各族群眾告別了「飲水難、用電難、行路難、通信難」的歷史,過上了舒適便捷的現代化生活。現在的西藏已經煥然一新,各族群眾正在享受著高質量發展帶來的高品質生活。
如果老人無兒無女,去世後遺產到底該歸誰?能不能儘可能由旁系親屬繼承?為何房產會收歸國有?近期,相關話題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了解到,北京和上海均有過類似判例,被繼承人去世後,由於沒有繼承人,也沒有留下遺囑,部分遺產收歸國有,由當地民政局作為遺產管理人。 北京的張女士因病離世留下100多萬元財產和一套房產無人繼承,張女士多位親戚訴至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遺產,法院判定100多萬元歸親戚,房產則收歸國有。無獨有偶,上海一位老人意外猝死後留下430萬元和一套房產無人繼承,最後法院判定分給老人堂弟130萬元,其餘遺產也收歸國有。 發生在市民張女士身後的案例就很有代表性。張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包括存款、保險、房產在內的數百萬元遺產。由於張女士未婚未育,其父母也均已去世,其生前也未設立遺囑,遺產的歸屬成了難題。 張女士父母雙方多位親戚對簿公堂,要求分割她全部遺產,他們都認為具有繼承權,而且在張女士生前陪其看病、在生活上給予照顧等,盡到了扶養義務,應該分得遺產。 為了證實這些親戚的說法,法院主審該案的法官走訪了張女士生前居住的社區居委會。「張女士患有尿毒症,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能夠獨立完成飲食起居。」工作人員告訴法官,實在有困難時,張女士的一位親戚和社區工作人員會幫助她去醫院。法官進一步了解到,張女士看病時,經常是這位親戚開車送她去醫院,而且在張女士去世前的病歷中,也有這位親戚作為近親屬的籤名。 另外,法院查明,張女士留下的遺產包括一套價值400餘萬元的房子,銀行存款、人壽保險金和身故後的喪葬費、撫恤金等共計100多萬元。 最終,法院根據多名親戚各自對張女士生前的幫扶情況,判決100餘萬元現金由親戚共同繼承,幫扶較多的那位親戚繼承20%份額,其餘親屬分別繼承10%。房產則收歸國家所有,由區民政局管理。 那為什麼錢款可以分配,房產卻被收歸國有呢? 「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本案中旁系親屬扶養人已經獲得了對等遺產繼承份額,因此無權再分得房產。」法官解釋,根據民法典規定,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依據這一條和本案具體情況,法院判決把房子收歸國家所有。 相關新聞 老人去世留下遺囑將房產留給外甥女 親生女兒不認 法院怎麼判? 上海九旬老人王達(化名)早年喪偶,雖育有一女,但長期與外甥女周小冬(化名)共同居住在浦東新區的一套房子內。這套房2001年登記產權在王達和外孫女高梅梅(化名)名下,兩人各有50%份額。 多年前,周小冬從外地來上海幫襯舅舅王達做生意,和舅舅共同生活28年,照顧他日常起居,給他養老送終。2009年,王達立下公證遺囑:「百年之後,名下的房屋份額由外甥女周小冬一人繼承」。 2020年王達去世後,女兒王小曉(化名)和外孫女高梅梅不認可這份遺囑,把周小冬告上法庭。 一審法院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周小冬在王達去世後60日內作出了接受遺贈的表示,應視為周小冬放棄接受遺贈,但周小冬對王達晚年的生活起居等盡了主要義務,應考慮給予其王達的適當遺產。法院一審判決,房產份額由他的女兒和外甥女各繼承一半。 周小冬和王小曉均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可了周小冬接受遺贈的表示,最終支持了周小冬的上訴請求,判決王達名下的房產份額全部由周小冬繼承。 知識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4條的規定,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60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綜合北京日報、新聞晨報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小猫直播 | 妖姬直播 |
樱花直播nba |
蝴蝶直播 | 花儿直播 |
樱桃直播 |
莲花直播 | 名模直播 |
520直播 |
花蝴蝶app直播 | 抓饭直播 |
花间直播 |
秀色直播app下载安装app | 黑白直播 |
糖果直播 |
雨燕直播 | 凤凰网直播 |
糖果直播 |
520直播 | 魅影视频 |
鲍鱼直播 |
小草莓直播 | 名模直播 |
极速直播 |
花瓣直播 | 妖姬直播 |
深夜直播 |
仙凡直播 | 秀色直播 |
小狐狸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