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8月12日電 題:藏族音樂博士覺嘎:在世界舞臺奏響東方故事 記者 貢桑拉姆 「和平解放、民主改革、自治區成立……西藏的每一步變革都為文化傳承開了扇窗。」中國首位藏族音樂博士覺嘎近日在拉薩家中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的故事,恰是西藏民族音樂從高原深處走到世界舞臺的60年。 1963年,覺嘎出生在念青唐古拉山腳下的當雄草原。彼時的草原,沒有收音機,歌聲就是日子的一部分,家鄉牧民延續「以歌傳情、以舞抒懷」的傳統。同年,出生在農奴家庭的才旦卓瑪憑著《唱支山歌給黨聽》紅遍大江南北,用高原陽光般的嗓音,讓人們真切觸摸到藏族音樂的溫度。 7歲那年,覺嘎在生產隊小學第一次聽到「新調子」——填了新詞的「民歌新唱—革命歌曲」,旋律源自祖輩傳唱的古老曲調,這也是覺嘎走進音樂之門的最初啟蒙。 「牧民們幹活時唱,過節時更要唱。」覺嘎記得,父輩們跳果諧舞時,圍成一圈,舞步熱烈、歌聲悠長,拖腔裡藏著高原的遼闊。 在牧區,他對音樂的敏感,連牧民們都嘖嘖稱奇。聽過的牧歌,他過耳就能唱;在即興表演中,他隨口就能編出新曲調。這份天賦讓13歲的覺嘎被選送到西藏師範學院(現西藏大學)文藝班,成為少數系統學習音樂的牧民孩子。 「那會兒的文藝班,沒有正規課本,老師用油印教材教視唱練耳與樂理。」覺嘎說,在校園的樹林裡,他和同學們跟著老師唱「哆、瑞、咪」。也正是那些油印紙,喚醒了他身體裡的「音樂基因」。 1985年,從西藏藝術學校畢業的覺嘎,走出高原,先後到四川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攻讀碩士、博士,後從中央音樂學院博士後工作站出站。 在接受專業音樂創作教育時,覺嘎發現西藏傳統音樂有其獨特的結構形態與技法。2007年,專輯《藏·密》獲「2007中國國際聲像博覽會」原創音樂製作金獎,作品融合了西藏傳統音樂與西方管弦樂等,讓高原韻律與古典美學碰撞出新聲。 「西藏音樂事業的發展是國家教育、文化等各項事業的縮影。」2002年起,西藏大學逐步建成從本科到博士的藏族音樂教育體系,覺嘎作為西藏首位作曲專業本、碩、博導師,為當地培養了大批音樂人才。 如今,他正帶領團隊開展「環喜馬拉雅藝術圖譜繪製」的研究,這項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有望今年結項。覺嘎指著書架上的《大藏經》說:「這裡面藏著多少音樂智慧,亟待我們研究整理。」 2016年,《覺嘎交響樂作品音樂會》在北京奏響時,臺下觀眾為之動容,其多部作品登上新加坡、日本、美國等地的國際舞臺。有外國樂評人曾說:「這音樂裡有東方的哲學,聽得懂,但須思索。」 「藏族音樂既是古老的,又靈動在當下。」覺嘎用60年證明,藏族音樂「基因」與現代技法結合,能在世界舞臺奏響。(完)
最近這段時間,全國多地遭遇暴雨,如果職場人上下班途中被洪水衝走並傷亡,算工傷嗎?一職工就不幸遇上此事,家屬認為其是工作途中受到傷害,應認定為工傷,人社局不予認定,雙方為此對簿公堂,官司一路打到高院,法院最終會怎麼判? 員工:上班途中被洪水衝走死亡 紀某為河南某市某工廠員工。 2021年7月21日19時30分左右,天降暴雨。 21時左右,某鎮某村防汛工作人員在某路與某路交叉口往南過橋後200米處拉出警戒線,並設卡勸返行人和車輛。 22時左右,現場人員發現紀某從南向北駕駛電動自行車至某路口,防汛工作人員喊叫阻止其通過,並派鏟車上前救援,但水流太猛,救援未果,現場人員看到紀某被水衝走。水位下降後,紀某的遺體被發現。 不幸發生後,工廠為紀某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 人社局:不能算工傷 人社局認為—— ■該路段已由專人阻止,不得通行,紀某作為成年人,應當認識到自己將要通行的路段已無法通行,其本人對自身受到的事故傷害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其次,即使認為紀某是受到交通事故傷害,其在該次交通事故中也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紀某應當意識到進入洪水有巨大的危險,其在防汛工作人員喊叫阻止其通過的情形下仍繼續前進,其本人應當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紀某受到的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情形,人社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家屬:提起訴訟 紀某家屬不服,認為紀某因工作途中受到的傷害應認定為工傷,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證明是交通意外事故。紀某在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其無違法行為,對交通事故的發生也無過錯,本人無責任或次要責任,不具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應當認定工傷的情形。由於暴雨造成路面大面積積水,有關責任方沒有設置危險標誌也未派人看守,天還一片漆黑,紀某為廠裡的利益冒著生命危險去上班不幸發生意外交通事故應認定為工傷。 隨後,紀某家屬提起訴訟,要求認定為工傷。 法院:應認定為工傷 一審、二審:均認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主要依據不足,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並責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人社局不服,向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再審:法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中,各方當事人對紀某系在上班途中因遭遇洪水意外死亡的事實均無異議。 ■關於紀某的死亡是否系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問題。 公安局某派出所出具的情況說明載明,紀某系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行至某市某路與某街路口時,因天降暴雨路面過水較深,發生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因天降大雨導致路面過水較深致被洪水衝走亦是一種意外,故紀某在上班途中駕駛電動車被洪水衝走意外死亡,符合交通事故構成要件,人社局辯稱本案事故發生時紀某面對的是洪水而非道路,其進入洪水中受到傷害不屬於交通事故的主張不能成立。 ■關於紀某對該次交通事故是否負主要責任的問題。 人社局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該事故的發生系由於紀某本人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造成,亦不能證明紀某具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況且在當時夜間天降暴雨的情況下,紀某對前方路況難以作出準確判斷,在此情況下無法苛責當事人準確快速作出反應,人社局認為紀某應當對危險有充分認識、受到傷害有其自身主動性,故其本人應當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的主張不能成立。 因此,人社局作出的被訴《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事實不清,主要依據不足,原審法院判決撤銷本案被訴不予認定工傷決定並責令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處理並無不當。 綜上,裁定如下:駁回人社局的再審申請。 相關法律 工傷認定有哪些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也就是說,在上下班路上受傷要被認定為工傷,需滿足3個條件:①在上下班途中;②受傷原因為交通事故;③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本人承擔非主要責任。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據央視網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使用前请核实。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海棠直播 | 妖姬直播 |
魅影app下载免费版 |
月神直播 | 糖果直播 |
红楼直播 |
浪花直播 | 桔子直播 |
春雨app直播免费看 |
么么直播 | 鲍鱼直播 |
月夜直播 |
夜魅直播 | 伊人下载 |
柠檬直播 |
橘子直播 | 嗨球直播 |
少女6夜半直播nba |
免费直播 | 月神直播 |
蝶恋直播 |
9.1樱花ppt网站大片 | 少女6夜半直播nba |
私密直播全婐app |
橙色直播 | 春雨app直播免费看 |
抖音成人版 |
夜月直播www成人 | 魅影9.1直播 |
么么直播 |